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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欧洲游记事之六——令人伤心的佛罗伦萨 |
| 2007-09-05 sin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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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出行前,老公就交代我:“到欧洲带卡去,现金只要带点零钱就行了,意大利的小偷神出鬼没,防不胜防的。” 我和同行的萍、衡说了,她们不以为然,衡还开玩笑地说:“我呀,钱都由老公保管,没我的责任。”大家嘻嘻哈哈的,也就不在意了。 出行的第四天晚上,我们住在佛罗伦萨的“HOTEL 随团出去,都是规定时间叫早,一起吃饭,然后一起出发。今天我们吃早餐的餐厅在二楼。 由于连续几天都是吃欧式早餐,有的团友吃不惯,喝了杯牛奶就下来了,加上前面有的团友上去晚,一楼没有我们团队的人也就十来分钟。不幸就发生在这几分钟之内。 当南京的一对母子吃完早饭回到房间,发现放在房间里的小背包的拉链全部打开,里面的500欧元已经不见了。她连忙告知团里的人,检查有没有被窃。结果衡、新夫妇放在房间包里的2000欧元也不翼而飞了。而其他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的物品都没有拿走,显然,小偷就是冲着现金来的。检查结果,好在没有再出现其他人被窃的状况。 我们感到很气愤,去找酒店的管理人员。结果人家肩膀一耸,双手一摊,叽哩咕噜地跟导游说了一通,导游转告我们:人家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她们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去过。当我们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地时候,人家又说:对不起,没有安装监控录像。我们强烈要求酒店对我们的财务安全负责,可是人家说:现金,怎么断定一定是你的,怎么负责?得,瞧那样子,就是一副丢了不关我事的臭模样。 看着那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我们彻底明白:要在寻求解决的办法恐怕是没辙了。我们只能要求酒店帮我们报警,可恶的是:对不起,报警,自己上警察局去!当时那个气啊,真想把我们的国骂狠狠地甩几句给她们,可是她们有听不懂,白费力气而已。 没办法,我们只得自己到警察局去。嗬,意大利地警察局比法国的“卢浮宫”还森严,竟然把我们随身携带的相机、摄像机一律“代为保管”,严禁摄像。并且询问时要一个一个进去,不是当事人的肯不客气地一边掸手,一边命令:“OUT!OUT!”花了一个多小时,警察局开出的单子上写着大致以下内容:失窃了多少钱,但没有任何人看见过,也没有任何人进去过等等,至于其他的措施,没了。这样的说明有啥用?瞧这应付的态度,感情是我们在编造!! 假如偷窃也算一种艺术地话,意大利的小偷并不亚于佛罗伦萨市政广场前的大卫雕像,也不亚于那瑰丽的圣母百花大教堂。 文章引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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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http://blog.sina.com.cn/u/4b43d00c01000axb239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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