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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6 luker.cn |
一直都感觉西藏是比较有灵气的地方,但还没有机会去 西藏自治区 简称藏。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青藏高原的西南部。面积122.84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总面积的八分之一,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北最宽约1000公里,东西最长达2000公里,是世界上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称。它北邻新疆,东北紧靠青海,东西接连四川,东南界云南,南边和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等国接壤。国境线长达3842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行政区划 西藏自治区首府为拉萨市。有1个地级市,76个县,1个县级市。 人口、民族、宗教、风俗 西藏自治区是中国人口最少,密度最小的省区。1991年末人口221.8万,人口密度1.73人/平方公里,只有全国平均数的六十分之一。全区人口分布很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南部和东部。雅鲁藏布江中游及其主要支流拉萨河与年楚河流域,是人口最稠密的地区,10人/平方公里以上,其中拉萨平原、年楚河中下游平原、泽当平原等地50人/平方公里左右,拉萨城关区附近达100人/平方公里以上。藏西阿里、藏北那曲,人口特别稀少,往往百里不见人烟。羌塘草原北部甚至被称为“无人区”。西藏是全国藏族居民最集中的地区,1990年藏族人口为209.6万,占人口总数的95以上,其余是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怒族、纳西族等民族。藏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除一部分分布在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外,二分之一居住在西藏。 门巴族、珞巴族也是居住在中国西藏的古老民族,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南部。门巴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但方言复杂,无文字。因长期和藏族人民密切交往,多通晓藏语,通用藏文。珞巴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没有文字,基本使用藏文。 宗教在西藏有着久远而深刻的影响,境内居民(除汉族外)大部分信仰宗教,其中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等信奉藏传佛教,回族信奉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影响最大。藏传佛教是大乘佛教,显密俱备,尤重密宗。它是公元4世纪以来外来佛教与西藏原有的本教长期相互影响、相互斗争的过程中成的带有强烈地方色彩的西藏佛教,在藏流传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许多独立的教派,它除原有的本教外,还有“宁玛派”(俗称红教),“萨迦派”(俗称花教),“噶举派”(俗称白教),“格鲁派”(俗称黄教)。从公元16纪起,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因此,无论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上,还是在生产和生活等的习俗上,都带有浓厚的宗教(佛教)色彩,宗教活动成为大多数居民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西藏在自己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很多与其他民族所不同的独特风俗,主要有: 饮食。 藏族的主食和饮料主要是糌粑、肉食、奶制品、酥油茶和青稞酒。糌粑是藏族特有的一种主食,系用青稞炒熟后磨成细粉。食用方式,主要是拌和酥油茶,用手捏成团吃,也可调以盐茶、酸奶或青稞酒。 服装。 藏装较为肥大,基本特点是长袖、宽腰、大襟。藏族穿衣,里面都要有一件衬衫,外面再穿藏袍。穿时夏天或劳动时只穿左袖,右袖从后面拉到胸前搭在右肩上;也可左右袖均不穿,两袖束在腰间。但冬天一般两袖均穿上。 礼俗。 主要有:献哈达——是藏族最普遍的礼节,婚丧、节庆、乔迁、拜会尊长,朝拜佛像,送别远行等,都有献哈达的习惯。磕头——是藏民族常见的礼节,一般是朝拜佛像、佛塔和见大活佛时磕头,也有对长者磕头的。馈赠——是藏族人民十分重视的事,凡有喜庆必然送礼致贺。一般是有送必有还,否则即为失礼。此外,鞠躬、敬酒、敬茶是藏族礼仪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情况。 节日。 一年中的主要节日有:藏历年——藏历是藏族人民用的年历。藏历年是藏族人民一年中最重要、最隆重的节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酥油花灯节——开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佛教格鲁派祖师宗喀巴于当年藏历正月十五在拉萨创办传昭法会,隆重纪念释迦牟尼示现神变降伏邪魔日。这一习俗沿袭下来,人们白天到各寺朝拜,夜晚集于拉萨八廓街参加灯会,入夜后满街搭起各种花架,上有彩色酥油摆成的各种神话故事及其中的人物、花木、鸟兽等,人们在塑花之下,狂欢起舞,彻夜不眠。雪顿节(意为酸奶盛筵)。 7月1日开始。节日期间,拉萨市民几乎倾城出动,穿上节日盛装,带上点心、糖果、食品、青稞酒、酥油茶、啤酒等吃喝用品和帐篷、围布,到罗布林卡边看节目边游玩。此时,各地专业和业余剧团也聚集拉萨,演出各种剧目的藏戏,热闹非凡。望果节——庆丰收的节日。 7月底8月初举行。广大农民穿着新装,聚集在田间巡游,尽情歌舞,举行赛马、赛牛、射箭、投石、摔跤等活动。并进行丰盛的郊宴。此外还有“沐浴节”(9月上旬)、“神仙下凡节”(9月22日)、“仙女节”(10月15日),“燃灯节”(10月25日)、驱鬼节(12月29日)等。 沿革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公元7世纪初,藏族的民族英雄松赞干布统一了西藏各部落,建立了吐蕃王朝。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纳入中国元代版图,将西藏划分为13个万户,万户长由朝廷直接封任。明代的近300年间,藏汉人民和睦相处。清代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时期宣布实行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领土统一,在《临时约法》中规定西藏为中国领土,反对和抵制“西藏独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央政府决定和平解放西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西藏有147个宗(相当于内地的县)和相当于宗的谿卡,人口约100万。1950年10月昌都解放后,昌都地区划为中央直辖区。1952年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返藏,根据1951年中央和西藏签订的《十七条协议》有关规定,恢复了固有的地位和职权,“班禅堪布会议厅”管辖班禅属区的一切政教事务。这样,连同噶夏(西藏地方政府)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西藏共有3个行政单位,即噶夏辖区,班禅堪布会议厅辖区,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辖区。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下辖拉萨、山南、江孜、日喀则、昌都、塔工、阿里、那曲等8个相当于专区建制的基础级办事处。 1959年3月,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发动全面武装叛乱。不久,叛乱被平息(见西藏平叛)1960年平叛改革后,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全区原有的83个宗和64个相当于宗的独立谿卡,合并划分为1个市、7个专区和72个县。1961年9月,原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在完成它的历史任务后宣告结束。1962年,设立康马县、岗巴县,撤销旁多县。阿里地区的仲巴县划归日喀则专区。1963年,撤销塔工、江孜二专区,全区合并为1市5专区。1964年,撤销雪巴县,其行政区域划归工布江达县、林芝县、嘉黎县三县,撤销达木萨迦县,其行政区域划归班戈县;撤销打隆县,其行政区域划归浪卡子县。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行政区划又作了若干变动:黑河专区改为那曲专区,黑河县改名为那曲县;哲古县改名为措美县;桑昂县改名为察隅县。1982年,设双湖、文部办事处,为那曲专区所辖。1986年设置林芝专区。1987年日喀则县改为日喀则市(县级市)。 自然资源和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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