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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洛阳美伦房地产公司还有天理吗 |
| 2008-04-30 315w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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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美伦天鹅堡撕毁协议,涨完面积又涨价! 我是一名普通洛阳人,去年5月在美伦天鹅堡预购了一套高层期房,当时每平米价格2600多元,交了10000元定金,当时说是最迟08年底交工,现在房子只是盖到了4层,前一段接售房部电话说房子面积增加了7、8平米,然后几天前去售房部发现我们前期订的房价全部改变了,我的房子每平米单价都涨了快1000元,找他们理论,发现前期售房部的工作人员全部不见了,换了一批新的人员,问其涨价原因,他们说以前的事情都不清楚,只是现在材料涨了,所以房子也要上涨,其他的事情一概不清楚,若不想要房子了,可以退预售押金,但根本没有违约金,而且已经准备好了二次销售的价格,现在真的很迷茫,这种情况怎么办? 还有美伦天鹅堡的另外一名购房业主,去年9月份当时去购买美伦公司的房子,告知已经涨价,后经他们一个售房人员私下给我说能买到5月退房的单子,但要加一万,想想能省几万,我就交了2万元,但现在他们公司房子涨价,我到售房部去找售房员,美伦公司告知此售房员已经自己辞职了。问电话和家庭住址,他们非要什么公安局出具的什么文件才告诉我,我都受这么大的损失,他们怎么这样,现在打原来售房员电话都不接。郁闷死了,我要告她。这是什么素质的人员。这些人说的话以后都不要信!!!这是其中之一,售房员为什么要走,因为私下收了客户的钱,美伦公司为了不让抄房,就规定不让在选号单上换名字,有的售楼员就坐不住了,赶紧辞职,提成者不要了。这是事实。 业主们不能接受开发商提出的涨价要求,自发组织了业主委员会,并选派代表到洛阳市涧西区委信访办和洛阳市委信访办上访,希望寻求政府的帮助,市委信访办介绍我们到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工商局等单位反映情况。但得到了同一个结果,即:“开发商文兴置业此举并没有存在行政违规,政府不能过多干预房地产开发商的商业行为,开发商要撕毁预约协议涨价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范围,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解决”。 对于广大老百姓,是很不情愿走上法律诉讼这条路的,况且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之能够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市建委、房产局、工商局和法律上的绝对优势相对于业主而言不言而喻的。 现在业主们很苦恼,提起法律诉讼,意味着要支付巨额的律师代理费和诉讼费,而且官司能不能够打赢,官司打赢了能不能够执行? 两会明确指出要规范房地产的交易销售,可这时候洛阳的美伦房地产还敢顶风作浪!是谁在支持他们?谁能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附:洛阳金色家园的房子也有类似的情况! 洛阳美伦天鹅堡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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