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价搜索 > 旅游景点 > 游记 > [游记]涪陵驴友行野户外俱乐部 |
[游记]涪陵驴友行野户外俱乐部 |
2007-08-02 fl69.com |
或许人们对巫溪县并不太熟悉,但是红池坝却是闻名于世,它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那里有中国南方第一大的高山草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堪称世界奇观的夏冰洞。 红池坝国家级森林公园被喻为“中国的新西兰”,远古时代这里是内陆湖,由于地质变动地壳上升而形成高山淤积平原,是重庆市级风景名胜区(现在正着手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它位于长江三峡库区巫溪县城东80公里处,地处三峡黄金旅游带大宁河源头,是一个风景资源奇异、自然环境质量优良的旅游胜地,海拔1800——2600多米。公园内森林浩瀚,草原壮阔,峻岭云迷,峰丛漫舞,充满着自然、原始、古朴。公园植被垂直带谱明显,天然林相多姿多彩,飞播林海广袤繁盛,溪泉瀑布众多。这里气候条件独特,天象景观瑰丽,人文景点丰富,具有避暑度假休憩、冰雪游乐、红池坝原名万顷池,风景区里有三个水池,让人奇怪的是虽然相隔不远,但却天然不同,三个池子的水分别是红、青、黑三种不同的颜色,红池水如霞、清池水如靛、黑池水如墨,现名红池坝便是由红池得名。红池坝草场由红池坝、天子山审美怡情等多种功能。 西流溪三大块草场组成,面积达30余万亩,是全国首屈一指的高山草场。盛夏,红池坝茫茫草原、姹紫嫣红、翠绿欲滴,最高温度仅为10余摄氏度,是难得的避暑胜地;秋天,天高气爽、蜂飞蝶舞,在此可纵马驰骋;冬天一派银装素裹,北国风光,是滑冰、滑雪的理想地方。在距草场不远处还有闻名中外的世界奇观——夏冰洞,每逢盛夏,洞中滴水成冰,满目冰川、姿态万千,而待数九隆冬,洞内却冰融水暖、细流涓涓,胜似温泉,至今仍是一个谜。这里还是四条河流的发源地,“四异之水源于此”,巫溪县原主管旅游的副县长、现县人大主任傅主任如是向记者介绍道,南到云阳的汤溪河、大宁河的源头——西溪河、大宁河主要支流——后溪河、仁河这四条流向不同的河流均发源于此。 “故居在池旁,有平田万顷,多花果园林之胜”。池坝人杰地灵,历史悠久,是战国名人“春申君”黄歇的故居。据明代四川学子曹雪铨所著《巴蜀名胜集》记载,战国时期,现在的巫溪为庸国属地,公元前六百多年被秦、楚、巴三国联合所灭,并瓜分属地,巫溪为秦楚交界处,黄歇便是现红池坝人士,他曾拜官楚国宰相25年,救赵拒秦、攻灭鲁国,使楚国一度强盛,故被考烈王封为“春申君”,封于江东(今上海、苏州一带,上海黄浦江又名春申江,上海简称“申”故以春申君封地而得名)。 傅主任说,由于历史和交通因素的制约,目前红池坝旅游开发刚起步,从巫溪县城到红池坝的水泥公路刚完工,交通已经非常方便。但是山上还没有星级宾馆,只普通床位100多个,帐篷100多个,远不能满足旅客的住宿需要。对此,巫溪县政府充分利用旅游资源招商引资,目前与重庆三牧集团签订了协议,由三牧集团投资对红池坝进行开发,在保护的前提下大搞生态旅游建设,即将动工的红池宾馆便是按照三星级标准建设,另外还将破土动工几座宾馆,届时,红池坝的接待能力问题便可得以解决。在旅游项目建设上,充分利用草场优势建立滑草场、利用气候条件优势建立滑雪场以及冰上活动场,把红池坝建设成为一个集高山、休闲、避暑、冬季雪上运动为一体的旅游胜地,那时它将成为长江三峡黄金旅游线上的一颗璀璨的生态明珠。 红池坝古为万顷池,是战国历史名人楚相春申君黄歇故居。处于中山亚高山台原之上,林草覆盖率在85以上,海拔2800--2630m,区内东西长33km,南北宽18km,总面积36.2万亩,其中森林面积15.6万亩,草场面积20.1万亩,为中国南方第一大高山草场。夏日的红池坝,绿草如茵,姹紫嫣红,芳香馥郁,平均气温在17℃以下,气候宜人;秋天,红池坝云海苍茫,横无际涯,层林尽染,一派“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风光;冬日,红池坝银装素裹,山舞银色,原驰蜡象,积雪时间长达80余天,天子城、银厂坪等景区的积雪厚度可达50-80cm,可谓“南国第一雪原”。红池坝闻名中外的“绝世奇观”夏冰洞是中国十大奇洞之一,至今尚是未解之谜。每逢盛夏,洞中细水成冰,形成冰瀑、冰帘、冰柱、冰笋等姿态万千、琳琅满目的夏冰景观;而数九寒冬,洞内却水暖气腾,细流涓涓,宛如热洞。 类别 风景名胜 等级 地址 巫溪县红池坝 红池坝特产:红池坝盛产玉米洋芋\四季豆\向日葵\包白菜\萝卜等.红池坝盛产党参\黄连\大黄\细辛\当归\头顶一颗株等名贵中药材300多种.特别是太白贝母在红池坝生长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近年来有成功引种洋参和养殖花鹿.红池坝适宜蜜蜂养殖,现年产药蜜20吨.巫溪特产:中药材\香腊肉\特色小吃有风萝卜炖香腊肉. |
转自:http://www.fl69.com/dispbbs.asp?boardID=8&ID=3425419阅读 |
游记文章由机器自动选取,来自其它网站,不代表票价网观点。 |
网友评论: |
共0篇回复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