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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我的孟菲斯之行(一) |
2007-07-24 live.com |
我的孟菲斯之行(一) 顶着炎炎烈日,在40度左右的天气状况下旅游,实在不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我的Memphis之旅,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完成的。 开车近10个小时到达Memphis,有一半的时间用在德州境内,如此一行才对德州的辽阔有了一个新的概念。到达Texas和Arkansas的边界城市Texarkana,走了全路程的一半,横穿Akansas,过了Mississippi河对岸就是Memphis。Mississippi河流域的土地确实如传说中的那样。Texas虽然幅员辽阔,但是在我们附近很难看到大片大片的农作物种植,大部分都是没有开发的荒芜土地。但在Missisippi河流域,农作物郁郁葱葱,好像是棉花,玉米之类的吧,无边无际。如此大面积的土地,在中国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劳动力才能经营,而这里几户人家的地差不多相当于几个村的吧,如果让他们象国内的农民一样耕种,估计开始种下的东西该收了,后面的还没有种完呢! Memphis,这个以音乐著名的城市,也是黑人音乐Blues的起源地。去了Memphis,不到猫王的故居Graceland看一下就虚此一行了,所以我们来到的第二天就去了Graceland。这里是Rock&Roll音乐鼎盛时期的代表人物Elvis Presley的故居,据说是美国除了白宫以外最豪华的house。整个庄园以白色为主色调,外观确实有点象白宫。据说是Elvis小时候过着不富裕的生活,从那时候起他就发誓以后要让父母住上全美国最好的房子。他的愿望实现了,据说整套房子当时是10万美元。进入房间,右边是Elvis的卧室,蓝色的窗帘,白色地毯,白色沙发,还有一台他用过的钢琴。整体色调淡雅而高贵。对面是dinning room,可以用富丽堂皇来形容。踏上进入地下室的楼梯,会使人眼花缭乱,因为两侧和上面全是大的平面境。在主楼里还有棋牌室,他家居的展览室,那是相当的豪华,相当的气派。再有就是他有生的金银唱片,奖章,演出服装的展览,由此可以看出他当时的成就及影响。因为不是Elvis的fans,也对于Rock&Roll的音乐形式不感冒,所以对他的了解也屈指可数。只是感叹于他的英年早逝啊,那么有才华,有成就的人竟然只活了42岁,可惜可惜啊! 当天下午,我们又去了Mississippi岸边,景色不再介绍,照片可以说明 ^_^ |
转自:http://millyoo7.spaces.live.com/blog/cns!7fdb234af53b0e7b!152.entry215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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