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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浮游·散忆(1-3) |
2008-02-10cncn.com |
有一天,一位大姐对我说,你旅游回来都写游记吧。 没有啊。 回头却想,真的,为什么不写? 从此,游记写了若干年。 而之前的行踪,一直沉落在记忆的角落里,随着岁月层层堆叠,渐渐尘封。 有一天,忽然想起,为什么不写? 只是一些碎片了,还可以串成一挂风铃的。风吹过,就丁丁冬冬地打声招呼吧。
1.遥远的刘三姐 桂林山水甲天下。 那一年的暑假,我和弟弟妹妹到了桂林。此前,在家乡也走了好些地方,但走出省界,还是第一次。 那个时候没有自助游的概念,但今天看来,那确是一次惬意的准自助游。 父母亲随单位组织到桂林旅游一趟,回来做了一个大胆决策。我们被第二批出发的叔叔阿姨带到桂林,却没有跟随他们一起行动。我们被安排在父母亲一位同事的亲戚家里,每天就由主人带领,玩转桂林。 桂林的街道,两旁种着树,下过雨后,地上就散落了细碎的叶子。顺着道路走到头,就看见了嵯峨的石山,原来竟这么近。桂林的喀斯特风光,以前只通过课本的文字想象,当这些特立独行极具象形的石灰岩天然雕工映入眼帘时,我实在找不出恰当的词来形容那种感觉。壮丽和秀美兼而有之吧,更想不到就在城市边上,或者说,感觉就和城市嵌在一起。 我们姐弟三个在父母同事的带领下,连同他亲戚家里的小孩,走遍了桂林的山山水水。七星岩、芦笛岩、象鼻山、骆驼山……名字已经记不全了。这些山岩身形和面貌各不相同,有的高大巍峨,爬上去还要花几个小时,有的小巧玲珑,在近处看也只如一墩山墙。 与爬山相比,我更喜欢钻山腹里的岩洞。地下岩洞有着沁人的清凉,钟乳石在灯光映照下泛出奇异的光彩。很多年以后,我知道这些五彩灯光其实会破坏钟乳石,但在桂林的岩洞我第一次走进了地下世界,虽然是人工营造,那绮丽的光芒依然让我久久难忘。 那个时候,桂林最著名的象征应该是象鼻山。在我看来象鼻山其实还没有骆驼山形象,但是象鼻山可以靠近,坐着小船穿过那个月亮般的圆洞,感觉就亲切得多。 与山相比,我更喜欢近水。泛舟漓江,穿行在山水画廊中,只有纯粹的舒展和开心。那时的人们喜欢给风景加上传说,比如九马画山,我实在看不出来,然而单看那各具姿态的嶙峋山体倒映在荡漾碧波中,如此的灵秀,已足够养眼,也无须再加什么想象了。 最喜欢两岸婀娜的凤尾竹,遥遥望去便想着,从那竹林里走出来的姑娘,也有一般的摇曳风姿吧。 人到这里,都会想起刘三姐。我还记得曾被带到一棵几人合抱的大榕树前,说这是电影《刘三姐》的拍摄地。边上有小贩兜售精致的绣球。这个地方似乎离桂林城区比较远,路上经过一座山,山上有个圆洞,从不同的角度望过去,可以看到仿如月亮的盈缺变化。 还有灵渠,也是离桂林有一段距离的。那时候小,不大懂得这古代水利工程的意义,只是光脚踩在渠水中的快乐,到现在还深深记得。 阳朔现在似乎很著名了,而那个时候,我沿着山路走到尽头,看见码头上“阳朔”两个字,才知道这个地方的名字。除了码头旁那个农家小集镇,阳朔并没有留给我整体的印象。我记忆中的阳朔,也和现在流行的西街、酒吧、沿江、自行车等元素没有一点交集。只是那一路的山行,让人有说不出的赏心悦目,桂林之行,山水的精华似乎就在这一段。多年以后再想起,我猜那时已是身在阳朔而不自知。 游山玩水之余,我们也跟着主人在桂林市闲逛。依稀记得,这个城市整洁中带点烟火气。我们走进一家小店,店主在推销当地的酒,我看着门外自行车来来往往,仿佛闻到了桂花香。这段记忆,或许因为这个城市的名字,糅合了如此感官的想象。 在桂林住了两个星期还是半个月呢,我已经记不清了,主人家的阿姨非常友善,而她的两个小男孩则很调皮,和快和我们打成一片。其中大的那个,若干年后成了我的校友。现在,据说是一位年轻有为的检察官了。 不久前,一位朋友在我的个人空间上留言:这么老的照片啊,20年啊。 有吗?有这么老了?我吓了一跳。回头再想,真的,快20年了呢。桂林之行,过程都已想不起来,仿佛是坐火车到达,后来坐船经梧州回来的,到广州也没忘记到当时还颇为轰动的六运场馆看一看。穿州过省的舟车之旅,灵山秀水的风景之约,令那个暑假充满了奇幻。当时懵懂无知,现在想来,是否要感谢父母的精心安排呢? 又过了好几年,就开始自己主动出游。从此,越走越远。
2.多年前的一场雪 武汉,九省通衢。 我和妹妹来到这个城市时,正值寒假。天色不好,一直阴沉着。黄鹤楼看起来有点黯淡,长江大桥看起来有点萧条。 人很少,我们跟着表姐到处转。一场雪下了几天,正开始融化。黄鹤楼公园的小灌木上面,还堆着零零星星的小雪团。用手捧起来,松松软软的,一吹,玉屑一般纷飞。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到雪。此前几天,我们一直在黄石。黄石也下雪,但不大,更多的是雨夹雪。寒冷像小刀一样沁入骨髓,到处都脏兮兮的,一出门,脚下的路又滑又黑。 黄石是个怎样的城市,我在当时和今天都无法构筑完整。只记得在阴冷刺骨的冬天,到处都是湿漉漉灰蒙蒙的。菜市场很狭窄,表姐碰上熟人聊了两句,入口就被堵住了。住家前面都是石板路,看上去都觉得冰凉冰凉的。 我们似乎也去了小公园和博物馆,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无处不在的冷。气温可能在零下吧,对于从未离开过亚热带南方的人来说,这种冷是难以想象的。表姐把新买的羊毛衫给我们穿上,我第一次知道了羊毛衫这种东西。以后好多年,这件衣服一直是我冬天御寒的主要工具。 表姐很热心,她的一家都很热心。实际上,表姐和我们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她的父亲,我的“舅舅”,原来只是妈妈年轻时的笔友。通信中断若干年之后,表姐执笔续上这段奇缘。顺理成章地,我和妹妹也就成了妈妈推出的友好使者。 当时只是懵懂,以为不过是简单的旅游,结果却成了生活体验。印象深刻的,一是当时当地人们的生活,二是超出这生活水准之上的表姐的能干和热情。 第一次体验澡堂,因为表姐家没有浴室。后来,表姐干脆带我们到她的小妹家,用上了当时算是顶高级的家庭浴室。而在武汉,表姐的另一个妹妹家,他们甚至把主人新婚的大床让给我和妹妹。 很多类似的信息,后来才慢慢明白。当时只是木偶一般,跟着表姐走来走去,去看舅舅,去看其他的姐姐哥哥。看她到处问路,听她讲述生活上的琐事,腼腆的姐夫和顽皮的孩子如何需要她的照顾,我听得似懂非懂。 多年以后,出差再去武汉。那是夏天了,黄鹤楼的色彩似乎变得明亮了一点,长江大桥气魄也不错。还有东湖,那浩淼的水面一眼望过去就让人觉得很舒展,很开阔。 记忆中残留的阴冷潮湿、逼仄狭窄的建筑、空间、脚步、背影、表情,荡然无存。 不久之后,表姐的孩子上了大学。
3.一段奇异的经历 那是一个暑假,我坐在开往长沙的火车上。 身边是雁,我的好友,在长沙读大学。那一年因为某种缘故,她要提前回校。我此前没有到过湖南,于是趁机跟了过来。 可能是第一次自己出远门,下意识里的紧张,使我一路上都紧紧护着手袋。直至火车到站,我才松了口气。把行李架上的背包拿下来,拉开拉链,我把手袋放了进去。 我们裹在人流里出站。忽然,雁叫了一声:你的背包拉链怎么开了? 我一楞,把背包取下来一看,完全傻眼了。 拉链洞开,手袋已不翼而飞。 雁分析,一定是坐我们对面的几个贼头贼脑的家伙干的。 我懊悔得说不出话来。为什么要那么紧张地护着手袋,如此欲盖弥彰?下车了,又为什么那么粗心大意放到背包里? 到车站报案室象征性地报了案。我茫然地走出车站,雁问,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 我咬着牙说,来都来了,还能怎么办?继续玩呗。 好,我就喜欢你这样!雁说。 可我没钱了。 没关系,我有呢,我们一定好好地玩。雁真的很够朋友。 于是跟着雁到了她的学校。在那个时候来说,她的宿舍条件真不错,说是八个人一间,实际上是一个大门进去还有宽敞的公用外厅,公用卫生间和阳台都不小。里头才是卧室,还分隔成一个个小间。这宿舍格局有点类似套房,晚上我就躲在卧室里郁闷,想着我丢失了的手袋,里头不但有为这次出行准备的钱,更重要的是还有一本日记。日记里有我多少秘密啊,被人捡去看了怎么办呢?或者,也根本没人会看,那写着我那么多心事的文字,眼下被随便丢在哪个角落呢? 虽然那个时候我天天写日记,但我还是知道出游时随身带日记显得很可笑,在现在的情况下,就更显得愚蠢了。每天晚上就这样在羞愧和忐忑中度过。白天,则要强打精神,跟着雁到处走。她的学校布局我已经很熟悉了,包括在礼堂看电影,在校门口附近吃东西。第一次知道湖南菜是如何的辣了,尽管雁已经叫掌勺师傅不要放辣椒,但第一顿饭我能够咽下去的,大概只有白饭。 想不到多年以后,吃辣的风气在全国蔓延。今天的我,居然全不介意吃得有多辣了。 雁在不忙的时候,就和我坐车在长沙城里穿梭。我们经过橘子洲,到了城郊的岳麓山。山景是如何秀美,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上面有很多陵墓,主人大多是民国时代的革命志士。岳麓书院古朴中带着儒雅,“惟楚有才,于斯为盛”的门联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当时还以为那只是一座古代书院遗址,进去之后才发现确实是一所现代大学。是湖南大学吧,千年绵延的学府气度,总觉得一所大学建在一座山上也是够气派的。 同样大名鼎鼎的爱晚亭,看起来只是一座很普通的小亭子。或者我来的季节不对,如果是在红叶如醉的秋天来,也许感觉就不那么普通了。 在长沙逛了几天之后,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有人寻到雁的学校,把我的手袋和日记送了回来! 送回手袋的是一个长得挺端正的小伙子,叫力。力说,他在火车站附近发现了这个被人丢弃的手袋,手袋中的日记本记录了我的暑假出游计划,雁的名字、学校的名字都在里面,因此他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这里。 手袋里没有钱。力说,他估计小偷仅仅拿了钱,剩下的东西对他们没用,所以就随手丢弃了。 我和雁连连道谢。虽然我们后来都觉得这件事神奇得有些蹊跷,但在当时我只想赶紧躲开这小伙子。他要把日记翻到最后才会发现雁的学校名字,谁知道他看了我多少记在日记中的秘密啊!我已经不记得当时自己脸上是不是发烫的,但心里肯定尴尬无比。 无论如何,日记的失而复得还是算一桩意外惊喜。我的心情突然开朗许多,旅游的兴趣也顿然恢复了。那时我对湖南的认识极其有限,能说得出口的只有韶山。 于是雁就陪我去了韶山。在那个山峦环抱的钟灵毓秀的小村庄,参观了毛家故居。平心而论,在农村有那样的房子,说明主人家境不坏了。门前的晒谷坪也够大的,印象中还有一块长满田田莲叶的池塘。我们在韶山漫无目的地行走,走进毛家饭店吃了所谓毛家菜。老实说并不怎么样,到今天我已经丝毫不记得是什么菜式什么味道了。倒是记得无意中走进了一块风景宜人,绿荫环绕,相当清凉的避暑胜地,而且记住了它的名字:滴水洞。 回长沙以后,我和雁拎着一袋水果去拜访力,表示感谢之情。之后,我就坐火车回广州了。在火车上我死性不改,又拿出日记本来记日记。对面一位穿军装的小伙子在偷笑,我瞥见了,心里很有些恼火,随即决定若无其事地写下去。 现在想来,那是多么青涩的,充满惶恐不安的青春啊。那时候我天天写日记,我和所有的人通信。我曾经以为我最大的财富就是堆满了一个个抽屉的日记和信件。倘若有一天我的住处失火,我想我一定是什么都不要,只顾抱着日记、信件和相册出来的。 现在,我半年能写一次日记就不错了,也不再和任何人有信件往来了。而那个时候写的日记,有的已开始褪色。我曾经难过、震惊、不舍,最终却还是淡然了,麻木了。 我从长沙回到广州,再坐公共汽车从火车站回学校。路上,照例邂逅了当时习以为常的塞车。但这次感觉不同了,塞车把我一直梦游般的思绪拉回现场,我突然真切地意识到自己回到了广州。这个意识让我一时很有些激动,甚至很高兴:我终于回到了这个城市,我此前从未意识到这是“我的”城市,可现在,我觉得她那么亲切,这塞车的城市那么亲切,因为在这里我从不曾失窃! 行程结束了,但还有一些后续的故事。 回学校后不久,我收到力的信。他果然看了我的日记,因为他提到了我日记里写的某男生。我大感尴尬,回信时避开了这话题。 再后来,有人忽然来找我,说是力的朋友,到广东来打工的。我有些错愕,但还是客气地招呼了他。后来就变成这位仁兄给我写信了,他长得没有力好看,写信的水平也不如力,惟有那份热情有过之而无不减,一见面总是赞美个没完没了,让我浑身坐立不安。终于有一天,他开口问我借了一百元。此人后来来过一封信,满口感谢却只字不提还钱。本来我就敷衍得挺辛苦,这下终于心安理得地结束了我那个失而复得的手袋带来的所有后话。 雁当年也写信告诉我,力也去找过她,大家一起出去游玩过几次。现在的雁,已经做了母亲,我想她大概也彻底忘记这段陈年旧事了吧。 时光如流水,逝者如斯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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