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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草原沧桑话天狼:狼图腾与结束语 |
2008-10-28cncn.com |
****本文半年前曾全文登载在携程这里,共12章。此后在形成文集时,对原文结尾部分作了全面修改,变成了13章。鉴于在其他网站有一些指向携程这里的链接,现重新上载修改后的结尾部分,以保证作者在携程上的文集与其他来源文字上的一致性。**** 12.狼图腾 已经是九月下旬,蒙古旅游黄金季节过去,“戈壁旅游”旅店变得冷清。除了我之外,只有两个以色列游客。我是在等待三天后回北京的火车,以色列人在筹划去西部阿尔泰山巴彦乌列盖,参加每年一次十月初举行的金鹰节。届时,来自于四面八方的训鹰人把猎鹰带来参加比赛,据说场面非常热烈。 在旅店里遇到以色列人之前,我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节日。我对以色列人说,如果早知道的话,说不定我也会安排去看看,但现在已经不可能改变计划了。 蒙古猎鹰在国际上的名头非常响亮,每年都有许多猎鹰走私出境,买主多是中东地区的阿拉伯王公贵族。在金鹰节比赛时,组织者会把抓来的动物,主要是狼和狐狸,放出来作为捕杀目标。其中,猎鹰杀狼是最刺激的。 “你多半不会喜欢那种场面,” 旅店女主人私下对我说,“我带游客去过,比赛很血腥很残忍,他们几个人觉得很难承受。” 蒙古人对狼的态度比较复杂,但他们确实大量杀狼,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 首先是牧民,与内蒙古牧民一样,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杀狼,很简单,因为狼攻击咬死他们的羊群。牧民们还会追踪成年狼找到狼窝,杀死里面的幼狼。但是蒙古牧民不做斩草除根的事情,他们会留下至少一只幼狼。 其次是猎人,蒙古人认为,杀狼需要勇气,特别是男人,杀死狼象征他是一个勇敢的男人。在蒙古有许多猎人俱乐部,最受尊敬的俱乐部成员,是杀狼数目最多的人。 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曾经描述过他跟随忽必烈汗出猎的经历。出猎队伍超过10000人,包括训鹰师,宾客,官员,仆人,嫔妃,忽必烈自己坐在固定在四头大象背上的竹阁里面。 “那些为捕狼而专门训练的猎鹰体型硕大,非常强壮凶猛,”马可波罗写道:“什么样的狼都不可能逃出这些巨鹰的利爪。” 蒙古人对狼身上的东西情有独钟。狼皮用来做皮帽,或者挂在墙上作为装饰;狼肉与内脏器官多数拿来入药,据说包治百病:如果你肠胃不好,吃煮狼肠会帮助消化;如果你有痔疮,服狼直肠粉会有奇效;如果你的前列腺发炎,只需把狼舌头挂在脖子上。佩戴狼的关节骨能帮你避邪,而喝新鲜狼血,你就会吸入狼的精神与力量。 “孤星”系列蒙古国旅游指南的作者科恩有一次得了重感冒,他的蒙古朋友的妻子给了他一些狼肺,告诉他慢火煮了吃,但切记不可以放入洋葱。他照着做了,感冒症状无影无踪,立马活蹦乱跳。 从心理上,蒙古人对狼是尊重的。在首都乌兰巴托,有以狼命名的酒吧,乐队,在纪念品商店里,挂毯,毡画,手工艺品,狼的形象是主要题材之一。即使是深受狼害的蒙古牧民,他们也是把狼当成值得尊重的对手,而不是必欲除之而后快的敌人。 “我今天出门,见到了一只狼。”如果有蒙古人这样对你讲,他是在告诉你,因为见到了狼,他将会有好运气。 蒙古人认为狼是祖先吗? 回答是肯定的,今天多数蒙古人会指称狼与他们祖先存在特殊的关系。但至少就我所了解的,所有这样说的蒙古人的根据,都是来源于《蒙古秘史》中苍狼与白鹿的故事。《蒙古秘史》在蒙古国流行的程度,远远超过在内蒙古受到的关注,加上成吉思汗热日益高涨,导致了蒙古人普遍的接受狼与祖先的联系。这样的现象,应当是不奇怪的。 那么狼真的是蒙古人的图腾吗? 如果把图腾简单定义为象征祖先或部族的某种物体,那么鹿与熊应当首先看成是蒙古人的图腾,因为它们是比狼更有实物证据的图腾。在蒙古境内北部,有许多青铜时代的称为“鹿石”的石刻,在蒙古出土古墓中,有匈奴时代的鹿形的刺绣墓葬,这些考古资料事实,符合对于图腾的基本定义。我自己在蒙古旅游中,也亲眼看到过史前的鹿形岩画。至于熊图腾,在蒙古东部的一些部落,发现过古代对于熊的图腾文物,而有些祭祀熊的民间风俗,一直保留到了今天。 相比之下,反而是对狼的图腾缺少考古证据。蒙古人以狼为图腾的说法,来自于今天的学者对古文献的诠释,而这些古文献,除了《蒙古秘史》以外,全都不是蒙古人自己写的。即使是绝对相信《蒙古秘史》中关于“苍狼”说法的权威性,也还是要考虑到《蒙古秘史》成书的时候,已经是中世纪了。成书以前,蒙古人如何看待狼与祖先的关系,充其量是不确定的。当然,缺少考古证据并不表明狼图腾现象一定不存在。从中世纪后期开始,佛教在蒙古居支配地位,继续强调自那以后图腾信仰的重要性,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假定狼图腾确实存在,它塑造了蒙古民族的文化与性格吗? 答案是否定的。众所周知,萨满教才是佛教传入以前蒙古人最重要的信仰,成吉思汗本人就是萨满教虔诚的信仰者。据我所查找过的资料,没有发现历史上蒙古萨满教与图腾信仰有实质的联系,从而,在针对塑造蒙古民族文化性格的论证中,实在很难把图腾信仰摆放在高于萨满教的位置。 《狼图腾》小说回避的一个重要历史事实是,在漫长的岁月中,蒙古民族忍辱受欺的时候,实际上要多于扬眉吐气的时候,到了十九世纪末期,更是走到了灭亡的边缘。也就是说,蒙古的历史并非总是充斥着狼性的历史,蒙古人的性格也绝非狼所呈现的性格。如果把蒙古人对鹿的图腾也引入讨论,不难得出结论,狼图腾塑造了蒙古民族文化的推断,是不能够成立的,因为无论如何,不能说鹿具有与狼同样的性格。 有机会也来蒙古旅游吧,当你走进一个真正游牧人家的蒙古包,喝着滚热的奶茶,与一个普通的游牧家庭交流,细致观察他们的生活,你就会理解什么才是蒙古人的真实性格:宽容,乐观,责任感,这些才是最准确的描述。 以狼图腾来解释蒙古民族的历史,以狼性来定义这个民族的文化特征,实在是把一个演绎出来的抽象概念,延伸夸大到了荒唐的地步。 13.结束语 三天后的早上八点,我结束了蒙古之行,坐上返回北京的直达卧铺车。 午夜前,列车停在了二连浩特。过关需要转换车轮,有一大段停车等候时间。许多乘客下车来,活动活动,购买些零星物品。我走进站内小小的超级市场,各色商品食物琳琅满目。在蒙古熬了几个星期,此刻见到什么小吃都觉得亲切。回到中国了。 从旅行的角度,这篇蒙古游记到此算是结束了,该说的故事差不多都说了。这是我写过的最长的一篇东西,超出了最初计划的篇幅。 我在第一章中曾经提到过,我这次去蒙古的动力之一,是小说引发了我的好奇心,使我感觉到我的第一次蒙古行,忽略掉了许多应当留意的东西。小说给我的印象最深的部份,也是小说中最重要的部份,是作者在结尾处的长篇“理性探掘”。那些有关游牧文化与游牧精神的议论,使我感到新奇。 然而当我真正再次踏上了蒙古的土地,一块远比内蒙古地区有更多的游牧文化的土地,一块承载了蒙古民族更多的悲欢离合,起落兴衰的土地,我开始感觉小说中的观点,是没有根基的。 我不是搞文史的,今后也无意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但旅途中观察思考的结果,使我产生了强烈的愿望,那就是回国后,用文字记述下我的感受。 我不接受游牧文化代表积极进取,农耕文化代表保守消极,这样的分析历史进程的思维模式;我不认为缺乏创新基因的游牧文化,会产生富于探索欲望的游牧精神;我尤其不能同意以“狼羊精神之争”这样一种极端简单化的,与文革的“儒法之争”大同小异的论证方式,来解释复杂的中国文化与历史的全部过程。 首先,这样的模式与历史事实相悖,其次,这样的模式否定了人类文明进步真正最根本的动力,那就是思想、文化、科学、宗教、生产活动,所有这些东西的综合。游牧文化先天上的不足,使得它不可能生成上面列举的对文明进步必不可少的东西。至于对某种动物的图腾崇拜,鹿也好狼也好,如果我们相信这样的非常原始的行为,会衍生出一种先进的文化从而推动历史进步,那就已经近乎于相信神话了。更何况,图腾信仰在蒙古游牧文化中,从没有起过核心的作用。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游牧民族没有闪光的时刻,或者对历史没有起过良性推动的作用。成吉思汗与他的子孙们,曾给历史带来了这样的推动。然而,这种推动是世界大征服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并非他们开始发动战争时候的本意,也不是当时的任何人能够提前意识到的。不可否认的另外一面是,他们的推动埋葬了无数的生命,摧毁了无数的文明。 要找出人类历史上英雄造时势最强大的例子,恐怕非成吉思汗莫属。成吉思汗是一个极为不寻常的人物,他创造出无敌的战争艺术,凭借他的智慧与心胸,带来历史的重要转折。但是不管他有多么大的个人才能与魅力,他都没有能在历史上留下属于他自己的永久的痕迹,他是十三世纪飓风的核心,但他同样不拥有可以塑造文明进步的实质内容。 回国以后,我开始比较多的关注与《狼图腾》有关的讨论,许多人在讨论中,对在当今社会中倡导“狼性”提出了异议,这与我的看法一致。不同观点的讨论总是有益处的,即便是小说本身,实际上也强调了要在“狼”与“羊”之间取得平衡。 真正使我不安的,是我国学术界许多学者对“狼性”无条件的赞美。这种无条件的赞美,集中体现在小说问世时,学者们对于《狼图腾》的社会意义的定位:“在这个‘与狼共舞’的时代,想要‘必先为狼’—必先充分、透彻地了解狼和狼的精神。” 我们的民族与社会,什么时候变成了“必先为狼”?并且还“狼”的理直气壮!知识阶层本应是社会的良心,怎么可以如此趋炎附势,去迎合利益集团的需求? 有人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残酷竞争的时代,巧取豪夺是普遍的社会现象,弱肉强食是成功的不贰法门。无论寄身在社会的哪个角落,你都必须遵循丛林法则,或者说好听一点,社会达尔文主义,否则你将被碾得粉身碎骨。现实摆在那里,恐怕没有人否认这些社会现象的存在,但无论如何,不应当通过对于“狼性”的赞美,为这些社会现象提供合理存在的依据。 当我们的上层精英人士异口同声赞美“狼性”的时候,我们可否想过,我们的先天就被划入“羊群”的民工兄弟姐妹,要如何在“与狼共舞”的时代,面对这“必先为狼”的生存法则? 记住,没有你楼下那位清洁工的认同,和谐社会不可能成为现实,这样的道理应当不难理解。 为什么在全人类提倡平等与社会公正的大环境下,我们反而会去拥抱属于中世纪的野蛮理念?我没有完整的答案,但我可以建议两个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叫做十九世纪综合症。 这种综合症的论点是,十九世纪与西方打交道的屈辱历史,教会了我们一个真理,落后就必然挨打,软弱就必然受欺,要强盛就必须培养好勇斗狠的精神,于是“狼性”登堂入室。这样的推论过程表面上好像并不错,问题是,我们的落后与软弱,到底表现在了哪些地方?我们从挨打屈辱的历史中,到底应当学到些什么东西? 八国联军,辛丑条约,是我们的心痛。但回过头来问一下,这些都是怎样开始的?当我们从愚味的义和团头上剥去爱国的光环后,我们看到的,是为了维持腐败的满清统治,中国老百姓所付出的惨痛代价。 鸦片战争是我们屈辱的开端,但也使我们开始懂得,天朝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不能靠对内的传统暴力手段加以左右的世界。最早睁眼看世界的林则徐,他的悲剧,难道不正是因为他看得还不够,他对世界的了解,还实在是太少?当我们读到,西方列强寻求全球贸易市场,而他们准备的商业谈判条件,必须以中国奏折的形式呈递天朝的时候,我们恐怕已经笑不出来了。 更遑论今天人类文明的发展,早已经走过了鸦片战争的时代。今日民族强大的象征,已经不再是谁的血液中有更多的骠悍。新的时代要求新的思维方式,新的行为方式,而这些东西,绝不是强调过去的屈辱所能够说明,也绝不是引进“狼”的理论所能够涵盖的。 第二种可能性要深刻得多,那就是几千年隐藏于我们民族文化中蔑视社会公正的基因,与“狼性”形成了心理默契。这需要从我们民族文化的特点上来分析。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华夏五千年文明,靠得是民族传统文化的支撑,我们所取得的成就,靠的更是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但这并不排除我们应当意识到自身的缺陷。 自古以来,我们有专为社会上层设计的文化,主要包含于我们的国学之中;我们也有底层大众所认同的文化,没有完整的理论,基本建立在实用基础上。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尊卑”两者之间的利益,在重要原则上,经常是不一致甚至冲突的。 在早期文化形成中,宗教信仰的统一作用通常至关重要,但由于我们传统上注重实用的特点,在我们自身文化形成过程中,宗教没有成为重要角色。我们基本上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 于是阴错阳差,我们的华夏文明,从未产生过一个被所有人认同的价值观念。这一事实意味着社会的的恶性分割,造成了我们民族历史进程中的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认可甚至欣赏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更具体点说,我们传统主流文化最大的缺陷,就是缺少人文方面的平等与关爱,尤其是缺少对于弱势群体的关爱。这一缺陷,在今天的人文大环境下,极容易产生负面效应。 由于社会达尔文主义心理因素大量存在,当赞美甚至推动“狼性”的理论出现,两者各取所需,一拍即合。其实无需《狼图腾》对“狼性”的推动,几千年来,我们本来就是那样的。 近年来,以尊孔为特点的国学势头很盛,大概可以算是一种统一文化意识的尝试。这是件好事,但是不要指望这一次会成功,国学会从此成为全民族的道德文明基础。孔夫子在中国文化中的影响就是那么大,两千年来,兴的时候捧不起来,衰的时候也打不倒。国学的精髓奠定了中国人的许多重要伦理基础,这是打不倒的原因,但国学的伦理核心,不是为社会大众设计的,因此也不必指望会出现奇迹。 无论今后怎样向前发展,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承受不了在社会生活中引入更多的“狼性”。 扯远一点,八年前在耶路撒冷。 我们一行登上了据说是耶稣给出“登山宝训”的那座小山,“登山宝训”的主要内容,就是耶稣那八个“有福了”的句子。我们的导游是耶路撒冷大学的历史教授,相当的博学。在听完他针对耶稣宝训的讲解之后,我提了一个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位30岁木匠传播的信息,最终征服了世界?” 教授沉思了一会儿,回答我:“他把上帝带给了普通人。” 早期的基督教是这样,耶稣以博爱战胜了强大的罗马帝国。后来的伊斯兰教也有同样的性质。伊斯兰教的迅猛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所严格倡导的平等观念。我们的文化形成中没有能够产生为全民族所认同的理念,是因为我们早期的思想家们,没有能够提供这样能够凝聚大众的东西,这是历史的遗憾。 跑题太远了。最后用一段典故结束全部文字。 大家可知道,谁是上世纪二战后美国最重要最受尊重的人物? 你猜错了。不是总统,不是将军,不是工商巨头,而是一个叫做马丁路德金的普通黑人牧师。 为了争取黑人在美国社会的平等权力,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马丁路德金投入了美国的民权运动。他坚决主张和平抗议,坚决反对使用暴力。他的不懈的努力,赢得了全美国全世界的同情,他的“我有一个梦”的演讲,奠定了民权运动的道义基础,风靡全世界,波动了亿万人的心弦。 1968年初,马丁路德金遇刺几个月以前。一天,他去南方一个城市演讲,主题是反暴力民权运动。演讲进行中,一个白人青年突然跳上讲台,挥拳猛击,马丁路德金不抵抗,也不躲避,承受了重重的一击,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他没有讲话,只是平静的注视着那个白人青年。白人青年再度挥拳猛击,同样,马丁路德金不抵抗,也不躲避,第二次又承受了重重的一击。这时,警察冲上讲台,带走了白人青年。全场震动,全国震动。 美国的南北战争从法律上结束了奴隶制度,马丁路德金所代表的平等与反暴力的理想,从道义上唤醒了全体美国人的良知,民权运动的目标再也不可逆转。 今天的许多白人,在回忆六十年代动荡岁月时承认,不管他们当时在表面上如何不请愿,当听到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时,不知有多少人在良心的最深处承认,他们错了。 如果说美国白人是强大的白狼,那么马丁路德金,这只温和的黑羊,比所有的暴力强权都要高大千万倍。 在美国近代史上,马丁路德金比任何其他人都更多地改变了这个国家。 全文完 注: 本文已编入个人文集“行走天地间”。可在http://www.anibook.cn/ 中检索找到文集内容的详细信息。 |
转自:http://www.cncn.com/article/101128/168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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