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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美国纪行4-城市篇3.圣路易斯 |
2009-04-21cncn.com |
密西西比河将伊利诺伊州和密苏里州分开,过了桥便是密苏里州的最大、最出名的城市圣路易斯了,但这里却并非该州的首府。这种情况在美国50个州中并不在少数。 之所以去圣路易斯,主要是看一处纪念美国西进运动的拱形门(Gateway to the West)。从地理上看,圣路易斯位于密西西比河与其最大支流密苏里河的交汇口,天然地成为年轻的美国向西拓展的基点,于是在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密苏里州的首府便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杰弗逊城)签署法令后,先驱者便从这里分三路向西,向西北开辟了艾奥瓦、明尼苏达、南北达科塔、怀俄明等州,向西开进堪萨斯、科罗拉多、犹他、内华达等地,向西南直至墨西哥。上世纪60年代,这座高达200多米的拱形门便树立起来以纪念历史给予这个城市的荣光,并被命名为“托马斯•杰弗逊西进运动国家纪念碑”;巨大拱门的底层,是西进运动博物馆,以编年史的形式,讲述两位政府派遣的探险家,Clark和Lewis的西行故事,特别是他们的西行日记摘抄,令人颇可玩味当年的艰辛与悲凉;看过一部讲述这座拱门建筑的纪实片后,还可以乘坐小火车样子的电梯直达拱顶,俯瞰圣路易斯全城、特别是密西西比河的风采。 从上面看到的最漂亮而古老的建筑就是希腊风格的老法院大楼(Old Courthouse),这里以Dred Scott判例而出名。那是一个足以写进美国司法史和政治史的案例:Dred Scott以黑奴的身份随主人移居自由州9年,而后返回了圣路易斯,主人死后主妇想将其出售,他援引从前的法院判例,认为自己在自由州居住9年,已经成为自由民,主妇无权干涉其自由,诉讼从这个大楼启动,一直打到最高法院;1857年,法院推翻了以前的判例,认定黑奴并非美国居民,仅是主人的财产,因此不能援引有关自由州的法律经由定居自动获得该州公民权。此判决一出,废奴主义者哗然,感觉依靠司法程序已经不再能达成废奴的目的,而奴隶制的拥护者则看出了废除、至少是搁置“密苏里妥协案”的可能性。双方日趋对立,不可妥协的结果在4年后便酿成了内战(1861-1865)。虽然内战的原因远比蓄奴与废奴的对抗复杂,最高法院的那个判例也更多的是注重法律的程序正当性而非有太多政政治含义,这次判例仍被称为“引起了美国内战的判决”,也使得美国最高法院的公众形象跌到了历史最低。 与中国相比,圣路易斯是个不大的城市,周日的街道阳光灿烂、微风吹拂,安静极了。去的那天选战正酣,连午餐时的快餐店Jim John’s也在为以店名为题为Jim、一位竞选当地议员的人大作广告,仅仅一个月后美国就选出了第一个黑人总统。不过150年的时间,这座即使在美国也不起眼的建筑就见证了一个民族的成长。这种成长在大多数时候也许都不那么轰轰烈烈,就像一只猫走进了你的屋子,轻悄悄的你不知道,等到它“喵”的一声时你才感到它的存在,更像一棵树的种子播在了你的心里、一天天长大,开始是树顶的嫩叶轻触你,继而是树冠的枝条时轻时重地提醒你;树越长越大,你的感觉越来越清晰,直到有一天终于将你好像从梦中唤醒,突然之间你似乎明白了一切,事实上那进程早就开始了。从忍辱负重的黑奴,到加勒比革命后跟随主人来路易斯安那定居,再到三三两两或单身或携家带口的北逃,继而在自由州起诉原先的主人......自由的种子一旦在心灵生根,就再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它的生长,这样在北军渡过查尔斯河时,一位104岁的老黑奴的一句诘问“当奴隶104年,还不够吗?”就使得那场原本复杂的战争变得如此简单、清晰:为了平等、为了自由、为了洗刷这个年轻的民族曾有过的奴役他人的耻辱。这种道德优势在1960年代终于经由人权运动化为社会革命的力量,使得黑人完全成为美利坚民族平等的一员。这种渐进的力量其实是最可怕的,因为它根本不可逆,其所以者,在于在这渐进的过程中,各方的利益都得到了尊重,也就没有反复的必要了。我们中国人老想“事半功倍”,太想“毕其功于一役”,结果几千年都走不出“治-乱”“周期律”,孰快孰慢,不是一目了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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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www.cncn.com/article/114266/167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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