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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旅游局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旅行社服务质量信息公示

  日期 :2020-09-02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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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天津度假旅游品质监管所共解决书面形式旅游投诉34件,已结案子17件,该季度我所自主审理的旅游投诉比同期相比提升7件,提升的占比为26%,之上举报共涉及到23家旅游社。

34件旅游投诉中,国外游举报10件,占举报总比29%,举报涉及到地区为山东省、内蒙古、新疆省、甘肃、广西省、青海省及其西藏自治区。出境旅游举报24件,占举报总比71%,举报涉及到地区为日本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越南地区、新加坡、英国、加拿大、欧州及其马尔代夫旅游。

已审结的17件旅游投诉中,调处取得成功11件,停止调处6件,共为64名游人索赔23918元,所有为公司现钱索赔。

该季度投诉率2件之上的旅游社包含:天津市中信国际旅游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途牛网国旅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子公司、天津市乐游国旅有限责任公司各3件;天津經典暑假国旅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北中国旅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信国旅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金昇国旅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天津市百事通国旅有限责任公司各2件。

第四季度,共收到8890便民利民专线运输任务单315件,在其中十月份117件,11月份108件,12月份90件,全部任务单均按期限受理;共收到12301订单93件,已受理69件,赔付额度累计:103326.90元。

在度假旅游突发事件处理中发觉,游人金女性在天津市维斯国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组织的泰国旅行全过程中,遭受了带队和地接导游员忽视我国有关要求,在度假旅游车里向游人推销产品产品的个人行为。此个人行为危害了旅游经济运营纪律,危害了游人权益,也毁坏了众多景区讲解员的品牌形象,在这里对天津市维斯国旅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明确提出批评通报。依据《旅游法》和《导游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导游员工作人员在导游员全过程中不可向游客售卖物件,不可蒙骗、威逼游客消費,也不可与经营人勾结蒙骗、威逼游客消費。因此,天津度假旅游执法大队提醒众多游人,假如在度假旅游之中发觉导游员向游客售卖物件,蒙骗、威逼游客消費或是与经营人勾结蒙骗、威逼游客消費的,可留意收集有关直接证据材料,回程后立即向旅游管理专业单位检举,一旦贯彻落实,将由度假旅游行政机关开展相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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