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日报 新闻记者陈静 报道员胡松雨 熊耀原)11月2日,阳朔县检察院依规对2020年国庆假期期内施暴异地游人引起新闻媒体普遍关心的“野导”——— 嫌疑人蒋某甲、蒋某乙、黄某某某、张某某———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做出批捕的决策。
据统计,2020年10月2日,来源于青岛的游人张某、顾某等5人从桂林市坐船抵达阳朔县龙头山港口靠岸,黑车司机蒋某甲自称为是张某等所属旅游团联络的接船驾驶员,诱骗张某等跟他走。张某等追随蒋某甲离开了五百米后,发觉越走越偏远,便与自身的精英团队导游员联络。导游员表明自身仍未分配别人去接她们。发现错误的张某等立即提前准备回到靠岸时的地区。见谎话被戳穿,黑车司机蒋某甲心态突转,恶语求和,彼此随后产生争执。蒋某甲从而动手能力对张某开展施暴。然后,在一旁的黑车司机蒋某乙、黄某某某、张某某也向前协助蒋某甲施暴张某、顾某等五人,黄某某某还将在其中一人的手机上摔碎。
阳朔县检察院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干预,正确引导公安部门侦察调查取证,阳朔县派出所于10月15日向检查单位提请逮捕蒋某甲、蒋某乙、黄某某某、张某某等4人。阳朔县检察院于11月2日以因涉嫌寻衅滋事依规批捕嫌疑人蒋某甲、蒋某乙、黄某某某、张某某等4人。
(原文中均为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