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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税总局”网址)
重庆市人民政府依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公示二零一五年第三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中国海关总署公示二零一五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税总局公示二零一五年第41号)相关要求,就其海外游客买东西离境退税现行政策实施意见向国家财政部、中国海关总署和国税总局申请办理办理备案,经审批,给予办理备案。
重庆自20188月1日起,按所述公示要求执行海外游客买东西离境退税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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