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价网
网站首页 火车 汽车 机票 公交 地铁 酒店 旅游 景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头部广告--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第82号】第79条和86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第82号】第79条和86条

  日期 :2020-07-08  来源 :   浏览 :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问题内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第82号】第79条第四款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中包含哪些情况?是否与86条第三款有冲突?在实际违法情况中如何区别运用?
专业回答
您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79条第四款“(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和第86条第三款“(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没有冲突。
  以包车客运为例,若经营者取得市际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若其从事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则可按照“超越许可事项经营”处罚;若其从事省际包车客运业务,但存在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等违法行为的,则可按照第86条第三款处罚。

标签: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
继续阅读下方的相关内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尾部广告--手机版)
这里是一个公告文字,可以去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首页底部文字--修改!
京ICP1234567-2号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