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大客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为“租赁”。能否以租赁形式,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务?
专业回答
您好,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均应当遵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相关规定。运输活动属于经营性,应当到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还应取得《从业资格证》,当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对您的行为是否属于营运性质、是否需要办理相关证件进行认定。
机动车行驶证其相关管理工作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范围,有关规定可参照《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的相关内容,该部门规章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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