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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认定问题

  日期 :2020-07-08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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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JT/T 617.3-2018 第3部门 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有区别,两者能否都作为认定的依据。二者在UN1202危险货物认定上表述有较大的区别,以哪个为准。请问 闪点小于100℃的轻循环油能否认定为危险货物,闪点大于100℃的柴油能否排除危险货物。谢谢
专业回答
您好,相关单位已与您电话沟通,感谢对交通运输部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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