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海南省政府公布《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下称《重振计划》)。《重振计划》现有三十条对策,包含税务总局金融业帮扶、文化旅游项目打造出、刺激性度假旅游消費、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趋势入关度假旅游、增加人才的培养等六个层面。
《重振计划》确立,海南省将尽早颁布适用度假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商业用地现行政策,制订度假旅游用地分类实施意见。文化旅游项目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可按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60%明确,容许临时性度假旅游设备按照规定应用临时用地,容许在非绿色生态中心城市适度基本建设度假旅游服务设施。海南省将根据减少旅游企业经营成本为公司减负增效,如出租人为旅游企业免去房租的,能够 免减其今年 1至6月应交纳的房地产税和城区土地税,金额不超过所免减的房租。
《重振计划》强调,将深层次贯彻落实《海南国际旅游消费年实施方案》,发布一揽子度假旅游宣传策划营销方案,打造出“太阳海南省,休闲度假人间天堂—身心健康游、欢乐购”到达站品牌形象。激励旅游企业邀约全国性医生和护士、公安干警等一线抗疫英雄人物来海南度假疗养。激励外省游人自驾旅游海南省,今年 五一劳动节、中秋佳节、十一国庆等重特大国家法定假日期内实施免减小型客车过海花费现行政策。
《重振计划》明确提出,海南省将加速颁布身心健康度假旅游发展趋势的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我国公共文化保障体系示范园区,增加文化创意产品转换成旅游产品的幅度。另外,大力推广会展旅游、休闲体育、游轮游船度假旅游等,推动度假旅游与别的产业融合发展趋势。
《重振计划》还明确提出,海南省将运用自由贸易(港)的现行政策优点,颁布提高香格里拉旅游现代化水准提振方案和海南省入关度假旅游市场拓展帮扶方法。除此之外,还将提升海南省免签证和航道补帖,提升入关扩大开放水准。(林雯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