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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文旅产业公司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江苏文化和旅游厅于3月19日下发《关于江苏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确立各旅游社及在线旅游平台公司可修复运营省内旅游业务流程,并明确提出三层面规定。一是各旅游社及在线旅游平台公司暂不可运营跨地区和出入境签证团体旅游业务流程及“飞机票 酒店餐厅”度假旅游业务流程。二是各旅游社及在线旅游平台公司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监督责任,制订并执行疫情防控对策,立即提示游人搞好本身安全防护。三是各旅游社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监督责任,挑选有资质证书的旅游租车和驾驶员,保证游人人身安全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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