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前不久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增加疫情防控幅度、减轻企业运营工作压力、推动销售市场修复魅力、提高产业发展规划驱动力等四方面明确提出20项规定。
《意见》明确提出,依据山东肺炎疫情局势转变,精确执行文化和旅游制造行业复工复产,等级分类分区别类型逐渐对外开放。旅游景点、餐馆、历史博物馆、艺术馆、艺术馆、电影院、互联网技术网上服务项目场地等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关防治规定。旅游景点、历史博物馆等场地,要科学研究操纵游人总流量,机构青年志愿者、专职安全员提升安全巡检,立即提醒游人分散化主题活动,认真执行实名制认证、测体温、佩戴口罩等对策。
《意见》明确提出,省区级从宣传策划文旅产业发展趋势资产中分配1.五亿元,关键用以受肺炎疫情危害很大的建设项目、群集发展趋势、设备升級更新改造、宣传策划推荐、文化惠民主题活动等减压。今年4月份后,将今年入关度假旅游奖赏资产拨款及时。出示农田、整体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对精品旅游、文化产业、乡村旅游等新建重点项目建设给与贴息贷款、股权投资基金,适用文旅产业公司提档升级。融合省、市、县三级资产,建立山东省剧院影院,构建“山东齐鲁艺票通”服务平台,选购文化惠民表演。激励A级旅游景点年内向型医务人员免费开放,各市区给与一定奖补。
山东文化和旅游厅局副局长孙树娥表明,下一步,将积极融洽连接国内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科学研究制订实际实施细则和实际操作实施方案,保证现行政策尽早落地式奏效,协助文旅产业公司摆脱困境,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链身心健康发展趋势。(赵静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