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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聊城阳谷经济开发区 |
| 2008-05-22 sin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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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经济开发区是阳谷县的经济特区,为把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基地,我们热忱欢迎国内外投资者前来投资兴业,并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建设用地政策 投资者新建项目用地可采取租赁土地、征用土地、以地入股、受益单位交用地租金四种方式,建设用地面积可根据项目性质和投资额的大小一事一议。 (一)租赁土地。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租赁期最长可为50年。 (二)征用土地。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缴县财政部分全征全返。 (三)以地入股。新建合作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用地,本地合作方可以土地入股。 (四)投资大、科技含量高、纳税额高的新建工业项目,可由受益单位交用地租金。 (五)鼓励外商、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规划投资建设标准厂房或按项目要求建设厂房,建成后出卖,出租或转让给中小企业。 (六)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开发区内进行“包片开发”,根据开发性质,可给予优于单项项目入区政策的优惠。 (七)企业建设用地可在开发区统一规划下自主选择;企业可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否则,依法严惩。 二、税收政策 (一)新办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按10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以上的。5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按20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5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按30给予奖励。 (二)新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自盈利之日起,3年内按所得税所缴额地方留成部分30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3年内按所得税所缴额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奖励 。 (三)兼并现有工业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5年内按1、2款规定的奖励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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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592df701000clt.html368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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