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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河南省下发通知,将教育费附加征足、管好、用好

2008-06-27    sina.com.cn

通知指出,各级地税部门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要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的计征比例,随主税一并征收,做到不漏、不拖、不欠。要及时把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及时缴入国库。

财政部门要严格加强教育费附加的管理。要将教育费附加纳入一般预算进行管理并年初下达本级教育部门预算。各地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而抵顶原有正常的教育事业费拨款。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纳入同级教育部门收支计划,并监督同级教育部门安排、使用好教育费附加。

教育部门要合理安排、使用好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使用实行项目申报制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考虑,提出初步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并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管。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cafc1f010094lc.html19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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