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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地点: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确定。 (三)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均附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以及填写并经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的《河南省200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2份,到所在县(市、区)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各县(市、区)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审查合格人员情况汇总报省辖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后,由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人,由省辖市人事部门核发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须选择本人任职所在县(市、区)的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侧重于:1、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关农业农村的基本知识和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2、从事乡镇公务员工作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08年7月6日9:00至11:30。笔试考点见准考证。 (二)奖励加分 受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受表彰的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5分。 受表彰的省辖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3分。 受到多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于2008年6月16日前将有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交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对拟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审查后,报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本市拟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复审并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进行公示。 (三)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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