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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河南省关于毕业生的规定

2008-06-27    sina.com.cn

据了解,2008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将有33万多人,加上以往未就业毕业生,预计超过35万人,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

据介绍,对面向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省政府给出了具体的奖励措施。除了要求各地用足、用活、用好已有的编制、考研、考公务员、户口档案迁转、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外,省政府明确:对列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到国家和省定贫困县的贫困乡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2年的大学生志愿者,给予每人每月研究生800元、本科生600元、专科生5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省、市财政各负担50%。

对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其中到国家级贫困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

对到县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可适当倾斜。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省政府要求,对离校返回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要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acde32010089j3.html8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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