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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
| 2008-06-27 sin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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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2007-10-30 08:58:37 大中小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修改稿)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从2007年开始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层次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对立,以设区市、县(市)为统筹地区;坚持统筹协调原则,促进各类医疗障制度相互衔接,共同发展。 二、覆盖范围、筹资办法和保障待遇 (三)覆盖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习(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习)、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筹资标准。成年人每人每年150元左右,学生和少年儿童每人每年70元左右。具体筹资标准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 (五)缴费和补助。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市、县两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20元。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总分,政府每人每年再按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每年补助5元,省级财政每年补助5元。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人每年再按不低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每年补助30元,省级财政每年补助15元,市、县两能为财政每年补助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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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e56eab01000b2i.html154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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