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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置台湾特别行政府:[防反台独全攻略〔策六〕] |
| 2008-06-27 sin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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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实行三权分立,民主普选台湾特别行政府议会或沿用立法院名称。台湾的基本法或宪政法除一个中国或与此有关的内容需做修订时外,其余由台湾特别行政府依程序修订。 台湾设终审法院,除牵涉一中问题外,余皆有终审权。 第三项(C2):可以设想一军两队,台湾继续维持现有的军事编制、员额。其国防部长改谓国防厅、署或国防分部长,国防署长兼任大陆国防部副部长,军队将领晋升由台湾府首提名。 可以考虑让台湾实行军事上中立,大陆不向台湾派驻军队或设立军事基地。在假设的条件万一中国发生战争的情况下,大陆不请求台湾参战,台湾也不参战、不介入,任何国家也不得攻击台湾特别行政府。此举既可消除国际对中国和平崛起的非议,从而也可避免台湾民众极为担心的被再次牵扯进任何军事冲突的焦虑。 为能体现一军两队,一个中国的精神,可需要增加大陆和台湾军事院校之间的沟通交流,军事院校间可以互派客座教官。大陆的初级军官可到台湾的军校研修,台湾的初级军官也可到大陆的军校提高、就读,当然还可到国外上学。为消除台湾人的担心,军队体制不宜也不易打动,让时间去增进了解。 和平统一,一国三制,能确保台湾不受任何军事打击,而存特别行政府之得实,成为桃花源式的一片乐土。 第四项(D2):台湾外交部改为外交厅、署或外交分部,其外交署长亦可同时兼任大陆外交部副部长。 台湾取消一切对外大使馆称谓,改为领事馆、总领馆、行使馆、分使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特别行政府驻外行领馆。 在符合前述一中原则的重要根本内容的情况条件下,允许台湾特别行政府和人民触摸开展到实实在在的国际发展空间。需要大陆促进才能协助台湾特别行政府与世界各国建立正式普遍的外交联系,但必须至少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亦可同时挂台湾特别行政府府旗。其领士、总领士、分领使或行领使也可同时设兼任中国驻派国的副大使。其人事则可由行政府的外交署依程序提名任免。 如此同理,台湾就可舍二十几个小国大使之名,换回近二百个实际的正式外交联系。孰弊孰利,台湾因之的外交队伍就职吸纳的外交人员就会大增,只要台湾民众乐意多赋担就好。各国在台湾派驻的同等外交机构和人员也会空前大增。台湾即会呈现一片繁荣的桃花源景象,大陆人民也会乐见台湾各方面象微雕中国版的一派欣荣。 第五项(E1):关于联和国的参与问题,台湾特别行政府似可在中国代表团之内设派一个小组,大陆努力帮助争取到常允有大会发言权,但表决权一个国家的代表团联合国宪章规定只能有一个,再想要就是想让大陆帮助台湾独立了。 其他现在和将来的联合国各单项组织,只要不冲突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大陆都同意往较好的方向争取。 第六项(F1):基本法或宪政法的时效,应该有哪怕比香港长也妥。 第三种方案: 第一项(A3):设台湾特别行政府。台湾取消总统制称谓,大陆增加一个国家副主席职位,设台湾特别行政府特首或正副特首,由特首兼任国家副主席。特首或正副特首由普选产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负责,辖管台湾特别行政府。副特首亦可兼或不兼全国政协副主席或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对外活动中,特首由于兼副主席可享受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升国旗及十九响礼宾炮,同时亦可奏升台湾特别行政府府旗、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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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6f6e5010089w0.html207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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