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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记]我的美国行之感受 |
| 2008-05-22 liv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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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9 这是我的第二次美国之行,第一次去美国是在2001年3月(911之前,还有幸去了世贸)。那一次,短短的十天去了很多城市,真的可以说是走马观花。而这次,两周里去的地方不多,但对这个国度的风土人情更增添了些感性认识,很多地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关于小费 在美国,吃饭、住店、打的...只要有人为你服务,就得支付小费。但是呢,同样一件事,也有要给小费的,也有不用给小费的。比如说吃饭,点餐的需要给小费,快餐就不用给;同样是自助餐,也有要给也有不用给的。这对于我们初来乍到的,真的有些糊涂了。经过几顿饭的实践,我对于吃饭要不要给小费总结出这么一条经验:就是有服务生上前来为你点餐、端菜送水的就必须要给小费;而由自己上前点餐、自己取餐的就不用支付小费。就拿自助餐来说,有的餐馆食物、饮料完全自助,就无须支付小费;而有的则是食物自助,饮料由服务生送,这种情况虽说只有这么点有限的服务,你也必须支付小费。后来遇到一位导游,更是形象得告诉了我们是否要支付小费。他的说法是:为你服务的人和你之间如隔有一张桌子,你就不用给小费;如果你们之间没有桌子,你就得付小费。例如他作为导游为我们服务,和我们之间是没有桌子的,所以我们必须向他支付小费,如果我们不想付小费,那我们就要去买一张桌子放在我们和他之间。 2、带孩子去上班 4月26日上午,我们有一项公务活动。接待我们的Mr.Mozek在和我们问了好之后,向我们介绍了他的儿子,一个11岁的男孩。正当我纳闷,老美怎会带孩子上班的时候,Mr.Mozek向我们解释到:这一天是全美规定带自己孩子上班的日子。怪不得,办公楼里进进出出的人身边都带着孩子。原来美国人的想法是:父母成天都说忙啊忙,就应该带自己的孩子看看你究竟在忙什么。带着孩子来上班,这一天自然是干不了什么事情了,但从中可见美国人对待孩子、家庭,对待生活的态度。 3、旧金山--美国最具特色的城市之一 上一次去美国,西岸的城市只去了洛杉矶和圣地亚哥,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为旧金山是一座和洛杉矶有着相同风格的城市。而这次的美国之行,虽然只在旧金山停留了一天,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拥有滨海山城的优美景色和丰富多采的风情,气势宏伟的金门大桥,诺布山的典雅住宅,迂回曲折的街道和古旧缆车,同性恋社区和四处飘扬的彩虹旗...融合成为旧金山独一无二的特殊气质。让我特别喜欢的是旧金山的斜街。“九曲花街”是从浪巴街到利文街的一段大下坡,市政当局为了防止交通事故,特意修筑花坛,车行至此,只能盘旋而下,这段街道因此有“世界上最弯曲的街道”之称。车道两边的花坛里种满了玫瑰,街两边家家户户也都在门口养花种草,远远望去,有如一幅斜挂着的绒绣,美不胜收,“花街”的美名,由此而来。也有很多人都要来这里考验一下自己的驾驶技术。我们在旧金山的导游原先是一位业余的赛车手,车技自然了得,通过花街他飞车而过引来我们的一片惊呼声。他见我们对旧金山的斜街很有兴趣,又带我们走了好几处斜街,有一处的坡度更是达到45°,是旧金山街道中的第二大坡。通过这些斜街,往上走只能见到天,而往下走如坐过山车般惊险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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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http://qiqi74.spaces.live.com/Blog/cns%2187392D6B3DD3B3FB%21208.entry216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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