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9年6月20修订版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中要求申请人提供“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请问,这个结论具体指什么东西?如果指的是“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那么再问,什么可以替代这种资料?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算吗?还有哪些?
专业回答
您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16)第3.1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指依据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划分的技术级别。“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即指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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