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中2018年的港口金属矿石吞吐量为21.22亿吨,《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中2017年的港口金属矿石吞吐量为20.28亿吨。
《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港口金属矿石吞吐量增速为3.1%,但是按照上述两个数据计算,得出应该是4.64%。
请问2018年的金属矿石吞吐量是口径调整过了吗?还是增速计算错误?
专业回答
您好,经核实,《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中规模以上港口金属矿吞吐量增速确为3.1%。
此增速与公报中数据直接计算得出的4.6%的增速不一致,是由于2018年规模以上港口的口径做了以下调整:从2018年1月起,烟台港、威海港、青岛港、日照港、镇江内河港、荆州港、宜昌港的统计范围由之前的部分企业调整为全港。《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中规模以上港口金属矿石吞吐量为原口径数据,不能直接作为基数计算同比增速。《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公布的上述同比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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