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请问考取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资格证书,在广东省是否可以当作准入类使用?现在拥有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资格证书是不是一种从业身份?何时才能确认教练员的身份?
专业回答
您好,《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考试、发证和持证上岗等相关条款,教练员作为驾培行业的重要从业人员,交通运输部门还是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其他相关条款对教练员的行为加强监管。
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等5个等级。五级、四级和三级教练员职业资格评价方式为职业技能鉴定,二级和一级教练员职业资格评价方式为职业技能鉴定加综合评审。
具体请参看《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职考发〔2018〕29号)内相关信息,该办法由部职业资格中心负责解释。建议您登陆“交通职业资格网”进行详细咨询。各地情况不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您也可以咨询所在地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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