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一公司常年生产沥青,想以普通货物名义申请普货运输经营许可,从事沥青运输业务,是否可以?同时发放车辆营运证时,运输介质是否明确?
专业回答
您好,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
液态焦油,包括筑路沥青和路油,沥青和稀释沥青,联合国编号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关于液态焦油的包装类别和特殊规定分为两种,包装类别为II的应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为III的,可根据特殊规定附录B 223“适用本条目的物质,如其化学或物理性质在试验时不符合危险货物品名表(表1)中“类别或项别”一栏所列的类别或项别或任何其他类别或项别的定义标准,则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进行运输。
仅通过您的描述,本栏目工作人员无法判定您所述石油沥青的的化学和物理性质是否符合该附录中所述情况。建议您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向上级单位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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