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目前我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在城际间以合乘的方式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我想请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否可以合乘?我查找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暂行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范》,都没有对合乘做出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应该是一车一单制吗?如果不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
专业回答
您好,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中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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