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四、投标保证金”给的格式中有两处困扰:1、格式中给定的是“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银行不能按此格式出具保函,必须改为”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内保持有效。2、格式中给定的银行签字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XX”,而实际上银行出具的保函多数只能是“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XX”,因为银行多是支行,只有负责人没有法定代表人。
以上问题,在每次投标办理保函的时候,都很难办。首先与招标代理或或业主沟通,问能不能改这两处格式,给的答复99%是“不能”,而银行又不能按此格式出具保函。请问,能否考虑解决一下。
专业回答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较为专业,请您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向部公路局进行咨询,由工作人员出具书面意见为准,或通过电话直接与部公路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部总机电话:010-6529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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