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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港口政企分开后货物港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 :2020-07-16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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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交通部于2003年4月18日下发的《关于明确港口政企分开后货物港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 2003 〕 125 号规定的港务费返还比例50%,该标准是否继续有效?该《通知》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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