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所有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确定的合理定价作为投标报价;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开标时招标人采用摇号方式按先后顺序确定入围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摇号产生的入围投标人先后顺序进行合格性评审:第一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合格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在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它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一入围投标人合格性评审通过并在公示期满后即为中标人。
这种评标办法与现行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禁止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内容是否冲突,这种评标办法是否合理、合法。
专业回答
您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28条规定禁止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也明确将“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留言所述评标办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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