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甘肃文化和旅游厅与甘肃文明办协同公布《自治区文明旅游景区 文明旅行社 文明旅游饭店 文明员工管理办法》,对自治州文明行为旅游景点、文明行为旅游社、文明行为旅游饭店、文明行为职工的申请、评比、考评及其惩罚和摘牌等开展标准,为促进甘肃文化和旅游制造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基本建设、提高文化和旅游制造行业能力素质和文明行为水平打下基础。
一是确立组织实施单位。由各市区文明办、文化艺术和文物局评审,审核通过后由甘肃文明办、文化和旅游厅考评工程验收。
二是确立组织实施程序流程。甘肃文明行为旅游景点、文明行为旅游社、文明行为旅游饭店、文明行为职工每2年评比嘉奖一次,每四年为一届。各届满期后,需开展再次申请和评比,依照下达通知、公司自我评价、自主申报、研究生考试工程验收、新闻媒体公示公告、取名嘉奖的程序流程开展。
三是确立监管对策。依照主管机构和旅游企业区划监管岗位职责,严苛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责任落实。
四是确立惩罚拆牌情况。共确立13条“红杠”,视剧情轻和重各自给与警示、批评通报、撤消光荣称号和摘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