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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河船员界定的疑问

  日期 :2020-07-09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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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从船舶转陆地工作后,一直从事水运方面的安全咨询工作,对工作时遇到的内河船舶界定存在相关疑问,尤其是水上游览船舶上的服务人员、以及长期在游览船舶上表演人员;内河工程船上工作的工程人员(非船员)是否需要申办船员适任证书,如果需要是否有法律支撑?新版《船员条例》第4条船员定义也没有明确船员定义,以上这几种人员是否属于船员范畴?
专业回答
您好,船舶类型以船检证书和国籍证书登记为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的要求,厨师、服务员等不参加航行值班的船员纳入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申请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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