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颁布《关于服务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的8条措施》(下称《措施》),致力于根据方便快捷司法部门服务项目新模式,全方位推动和确保新疆省旅游业发展不断身心健康发展趋势。《措施》包含方便快捷高效率审理纠纷案件、开设度假旅游巡回法庭、提升案子审理高效率、构建度假旅游消費安全性法治环境、强化措施解决纠纷案件、积极明确提出司法部门提议、扩宽司法公开方式、提升宣传引导等內容。
《措施》明确提出,要在5A级景区所在城市农村基层人民检察院开设度假旅游消费者维权仲裁庭;对人流量很大、纠纷案件产生经常的旅游景点,依据必须开设度假旅游巡回法庭;暂不具有开设度假旅游巡回法庭标准的,开设巡回演出审理点。在“长假”“度假旅游大假”等度假旅游热季,4a级之上旅游景区最少要开设一个度假旅游巡回法庭,并要分配审判长全天值勤,创建“110”司法部门服务项目新模式,高效率解决度假旅游纠纷案件。
《措施》规定,关键旅游景区农村基层人民检察院最少要创建一个度假旅游纠纷案件速裁精英团队,可以可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的,一律可用简易程序。针对有错必纠、法律事实确立、异议并不大的度假旅游纠纷案件,当天审理、当天立案侦查、当天送到并当天机构调处,达到调解协议的,当天制做民事调解书。
《措施》要求,旅游景区农村基层人民检察院要积极主动具体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每一年4月9日前,旅游景区农村基层人民检察院要会与本地度假旅游行政部门主管机构、销售市场监管单位、制造行业机构举办办公会议,统筹兼顾度假旅游纠纷案调解解决工作中。(王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