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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车辆咨询

  日期 :2020-07-09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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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有车辆营运证的车子,超越了许可事项,可以扣车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二如何释义?感谢回复,谢谢您领导。
专业回答
您好,本栏目仅用于向公众提供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的查询指引服务,不就所在地区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解释权不在交通运输部。根据谁制定谁解释的原则,应由文件制定部门对其进行解释。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内,研究制定规范本地区的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公布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综合考虑个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适当的处罚幅度行使行政处罚权。
  建议您向所在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另外,《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当事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交通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做出决定维持、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行为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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