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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目前是否有仍有分类划分

  日期 :2020-07-08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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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原道路运输许可证中大型物件运输分1、2、3、4类,现我司于2020年4月29日办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中,经营范围的大型物件运输并未进行具体分类,请问原有的分类是否已经取消?如取消,请问是从何时开始执行?如未取消,请问我司现有的大型物件运输适用于哪类货物?
专业回答
您好,由于您提供的有效信息不足,本栏目无法给予详尽的答复。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内相关规定。建议您仔细参看该部令“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章节相关规定,在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本规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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