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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泉州市文化艺术和文物局发布第五批地市级非遗文化财产象征性传承人名册。本批号共评定66名地市级非遗文化财产象征性传承人,全省地市级非遗文化财产象征性传承人总数由47名提升到113名,地市级之上非遗文化财产象征性传承人总数由111名提升至177名。泉州市非遗文化财产传承人队伍管理和非遗文化财产维护管理体系获得进一步健全。
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等惠台对策及其《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为贯彻落实在厦台胞享有同样公共文化工资待遇,推动厦台海峡两岸相互承传闽南文化,泉州市文旅局初次进行在厦台胞评为泉州市非遗文化象征性传承人工作中。经有关地市级非遗文化财产象征性新项目维护企业强烈推荐,在厦门市进行闽南地区非遗文化财产新项目承传工作中的蔡金安(古诗词闽南地区土话诵读)、卓圣翔(南音)、吴腾达(厦金宋江阵)等3名台胞被评定为泉州市第五批地市级非遗文化财产象征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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