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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北斗服务平台的问题

  日期 :2020-07-09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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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尊敬的交通部领导: 我想咨询关于货车北斗服务平台的几个问题,请予以指教。 1、听说平台不需要到交通部信息中心过检了,此事是否属实? 2、如果不用过检了,而省里备案必须要过检证明。这是否前后矛盾,与中央简政放权的精神不符? 3、如果仍需要过检,对我们运输公司来说报名费+检测费实在过高,三级等保检测费高达捌万元,这是不是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不符? 回复为盼,谢谢
专业回答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9〕101号)要求,交通运输部废止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17〕16号),改革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制度。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不再要求取得检测报告。新建设的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或社会化监控平台,应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做好设计开发,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备案。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制度,建立车载终端和系统平台黑名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具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载终端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系统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动态监控服务商,不得将动态监控服务商选择及服务费用缴纳情况与车辆年审绑定,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检测机构开展车载终端产品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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