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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扎麻隆至倒淌河高速路、
宁缠垭口至克图至大通汽车一级公路
西宁市至大通汽车高速路启用经营的通知
依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扎麻隆至倒淌河高速公路、宁缠垭口至克图至大通一级公路、西宁至大通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青政函〔2019〕95号)和青海交通运输部、青海发展趋势和改革创新联合会、青海财政厅官网《关于扎麻隆至倒淌河高速公路、宁缠垭口至克图至大通一级公路、西宁至大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青交〔2020〕62号)精神实质,现将扎麻隆至倒淌河高速路、宁缠垭口至克图至大通汽车一级公路、西宁市至大通汽车高速路启用经营相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今年就在前两天零时起,扎麻隆至倒淌河高速路湟源匝道口高速收费站、太阳太阴乡匝道口高速收费站、日月山匝道口高速收费站,宁缠垭口至克图至大通汽车一级公路仙米匝道口高速收费站、东峡匝道口高速收费站,西宁市至大通汽车高速路西宁市北主线任务高速收费站宣布启用经营,连接青海高速路连接网络计费系统,按车系扣除车辆通行费。另外,目前西宁市西高速收费站、倒淌河主线任务高速收费站由敞开式收费标准调节为密闭式收费标准,倒淌河匝道口高速收费站由敞开式收费标准调节为混合式教学收费标准,西宁市至大通汽车高速路全程由敞开式收费标准调节为密闭式收费标准。
二、车辆通行费规范:扎麻隆至倒淌河高速路、西宁市至大通汽车高速路车辆通行费基础利率为0.45元/车千米,宁缠垭口至克图至大通汽车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基础利率为0.40元/车千米。绿色通道政策以及他完全免费车子实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所述三条通行费由青海交通出行投资控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隶属青海高速路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经营管理,青海交通运输部执行制造行业管控岗位职责。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依照《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
专此通知。
青海交通出行投资控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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