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1、请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文现行有效吗?为什么在交通运输部官网搜不到这个工作规范。这个工作规范可以当做审批依据吗?现在我们省审批改革,审批监管分离,这个181号工作规范提到超过承诺期限(180天)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请问是不是首次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设置有效期为180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没有提到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也没有提到公交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超期是否需要处罚的问题。你们交通部法律法规太差劲,很不健全,也不去主动的修改,模糊性条款太多,一点不为人民服务,没有担当。请问交通运输部的初心在哪里
专业回答
您好,相关单位已与您电话沟通,感谢对交通运输部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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