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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社保证明问题

  日期 :2020-07-10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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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咨询一下以总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社保是在分公司缴纳的(比如某某公司北京分公司),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认定?
专业回答
您好,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社保证明应为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分公司缴纳的,可试同为投标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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