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对于现如今市场拥有合法手续的17.5米平板货车及16.5米箱式货车,政府部门是如何规定的,打算怎么处理呢?是否可以继续运营?国家对此有没有限制时间强制退出市场?麻烦简单直白的告知,谢谢谢谢!
专业回答
您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结合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对原超限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一是在重量超限认定上,经与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协商一致,按照GB1589确定的最大质量限值作为超限认定标准。二是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继续沿用了车辆高度4米的标准,车辆长度参照GB1589调整为18.1米,车辆宽度调整为2.55米。并在此基础上,对超过宽度和长度标准,但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且车货总质量未超过限定标准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使之与车辆生产标准保持一致。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对超限运输车辆的限值也进行了规定,违反规定应受到的相关法律责任也十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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