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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运企业的异地营运备案问题

  日期 :2020-07-11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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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营运需要备案,应该运用什么条例规定,哪条哪款?谢谢
专业回答
您好,《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经营(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市域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应当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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