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价网
网站首页 火车 汽车 机票 公交 地铁 酒店 旅游 景点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头部广告--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 关于转籍过户车辆达标核查的咨询

关于转籍过户车辆达标核查的咨询

  日期 :2020-07-12  来源 :   浏览 :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1-手机版)
问题内容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和超工作规范(试行)》第五条规定“对于已经取得营运手续的在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因所有权转移、转籍、经营期延续等需要重新核发营运手续的,不需要对相关车辆进行达标核查”。规定中所指的转籍是指仅仅一手转籍,还是多手转籍?例如:A将取得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营运手续的车辆出售给B,B取得车辆后并未办理路货物运输车辆营运手续,一段时间后B又将车辆出售给C,此时C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路货物运输车辆营运手续,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对车辆进行达标核查?
专业回答
您好,《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五条规定的不需要重新核查的情形不包括“营转非”车辆再办理营运手续的情形,留言中列举的情形需要进行达标核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办理营运手续。

标签: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2-手机版)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内容页告位3-手机版)
继续阅读下方的相关内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全站尾部广告--手机版)
这里是一个公告文字,可以去后台--系统--系统设置-扩展变量-首页底部文字--修改!
京ICP1234567-2号   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