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领导您好,现有存疑如下,烦请解惑:
包车牌:烟台-北京。途径地:青岛.蓬莱.龙口等。包车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从烟台出发,至青岛机场接旅客后,返回烟台,在烟台市区-蓬莱-龙口等地游玩后,由烟台前往北京。
按照现行法规,没有规定旅客在哪里上车,包车两端至少有一端在车籍地,持有效包车牌,按照其包车牌载明事项,以及包车合同所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就是符合相关要求的。
问题:请问旅客乘车是不是必须从车籍地乘坐,在车籍地确定范围以外乘坐就相当于违反“线路一端在车籍”,就是违规。谢谢
专业回答
您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旅客需从线路一端上车。对于您提到的车辆从烟台出发至青岛机场接旅客后返回烟台,再由烟台前往北京,应同时办理烟台到青岛、烟台到北京的包车客运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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