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尊敬的部领导:
你好!
旅游景区利用景区内的水域,经营的游船,特别是乘坐1-5,长度约6米类型的船,实用于哪条法规、规章来管理?恳请回复,便于工作。
专业回答
您好,本栏目已就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咨询,得到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一、船舶的检验登记应当按照《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经检验合格,并经国籍登记后方可获得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的权利。
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仅适用于在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景区内相对封闭的园林水域,不属于内河通航水域,此水域内船舶的航行、经营等行为的管理,属于地方政府事权,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经查,遵义市于2014年发布的《遵义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对园林水域相关管理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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