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长沙市区域内的某公司名下没有1台客运车辆,但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于今年1月批准了该公司道路经营许可申请,对该公司颁发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是以县际班线客运车审批的公示方式在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的官网上进行的公示,只是在备注栏中说明是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公示。
请问,这个公示和审批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是合法的吗?如果是非法的审批,对这个道路经营许可如何才能撤销呢?
专业回答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可以提供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在180日内按照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营运车辆。超过180日不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要求投入营运车辆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下发终止许可决定书,取消其相应线路的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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