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取得C2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且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驾驶员,可以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吗?
专业回答
您好,请参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内第十条、第十一条相关条件。
“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代号为C2的驾驶证允许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若您所在地区出租汽车为手动挡载客汽车,则需要提供代号为C1的驾驶证。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各地情况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已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地方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具体规定由地方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同时您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予以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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