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请问客运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于同一个县级道路运输机构,总公司将部分运力调拨给分公司,分公司向所在地县级运输管理部门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上仍属是总公司车辆,是否需将车辆过户至分公司地址,分公司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再给与配发道路运输证?
专业回答
您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分公司设立地与总公司设立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并向分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提供总公司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关于同意XXXX设立分公司的函》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2)分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核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出具《关于同意XXXX设立分公司的复函》,由原道路运输许可机构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出具《道路运输企业分公司备案证明》。
(二)分公司的客运车辆,由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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